BiscuiT 发表于 2009-10-8 19:25:33

论坛用户【忘记密码】功能

由于论坛 Email 系统暂时无法启用,因此如果会员忘记帐户的密码将无法使用【忘记密码】功能将密码自动发送到注册的 Email 信箱。

但论坛系统中【忘记密码】操作依然存在,用户操作后会显示如下信息:
取回密码的方法已经通过 Email 发送到您的信箱中,
请在 3 天之内到论坛修改您的密码。
而实际上并没有发出任何邮件到用户的 Email 信箱。



为此现对此缺失功能作临时补足:

会员如果忘记用户的密码,烦请注册新用户或用其他办法联系论坛好友,发送论坛短消息或使用其他联系方式给【论坛管理员】报告情况*,且必须列出以下内容:
用户名Email 地址

管理员在收到报告后会重置被报告用户的密码,并将新密码发送到用户的 Email 信箱。

注:用户如果原先已设置【安全提问】的,该内容不会清除,登录时仍需填写。

用户在收到 Email 后,请自行更换密码。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注:目前昂宿星团人比较活跃,可考虑优先联系。qq:303211229

ledled 发表于 2009-10-8 19:29:24

如果在站务区新建“忘记密码”子板块并且开放游客发帖回复岂不是更好?

也避免了多余的ID浪费

Julian_Yuen 发表于 2009-10-8 19:46:12

回复 #2 ledled 的帖子

游客发帖回复 = AD泛滥 ?

ledled 发表于 2009-10-8 19:52:08

回复 #3 Julian_Yuen 的帖子

……正如楼上所言,我撤回之前说的话

equn 发表于 2019-1-20 14:20:11

已经恢复发邮件功能。这个帖子取消置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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