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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段陳年往事:跨越地平線是為什么被封為問題會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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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2: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位能大概談談嗎?我搜索了,他后來還有個號:Real。
如果不能直說的話,PM里告訴我一下行嗎?
我很感興趣,因為經常在論壇里翻老帖的時候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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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4: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由于多次大量重复性问在置顶帖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得到回答之后没有致谢~~~类似于灌水的行为~~~
老会员了,如果论坛上礼貌好点的话愿意认真点自己查找资料的话就不会这样了~~~
警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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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9: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性不好 都忘了 郁闷。。
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会员,记得的人都来说说啊。
时间那么长了,要是解封也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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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20: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是因为胡乱给其他用户扣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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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22: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次重复恶意扣分,当时论坛好像还没有完善的评分机制,结果分无缘无故就丢了,投诉,查记录,锁号。
后来开马甲回来了,还发了一个关于介绍新项目的帖。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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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01: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会员现在回来了,各位版主(Fwjmath, Youth, Apple)来发表下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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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1: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满释放~话说建立一个封禁考核机制?量化该封多长时间然后到时候自动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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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4: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经历过那段时间,不知道情况到底是多严重。不过个人意见谁能不犯错呢,他自己也后悔当时的行为了,而且当时他年纪也小。。
同意楼上的紧闭制度。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封号时间,严重的直接删号。有争议的由多位管理员或版主共同商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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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8: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xuyongchen

怎么说……要是后悔就能撤销封禁的话,那要国家暴力机关有啥用……

说年龄小的话,我相信有不少坛友刚进来的时候年龄跟他差不多,比如说我,年龄不是不负责任的借口。而且当时貌似是多次警告才封号的,这恐怕不能简单得用一句“后悔”就撤销。

不过如果解除封禁形成制度的话,我也没啥好说的就是了,不过我是反对这种制度的。不想自己的号被封禁,就不要行差踏错而且屡教不改。

做什么事都是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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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9: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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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9: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fwjmath
你很严厉,这并非坏事,但求种子的都邪恶吗?佛说回头是岸,我们就不要超越佛,做个凡人比较好

推荐解封,再犯再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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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9: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uyongchen 于 2012-8-3 09:33 编辑

回复 9# fwjmath


    他已经付出代价了,都封了这么多年了。就算是犯罪也有刑满释放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是死刑一个结果。年纪小确实不是免于处罚的借口,但是也不是每个人小时候都能像您小时候那样的负责任。更何况封号的代价他也尝到了。如果再犯,再处罚好了,严重了再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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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0: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nobodyk

回复 12# xuyongchen

又没说不让他来了,之前也有人提过可以重新注册马甲,“跨越地平线II”什么的。

你们可能不太清楚当时情形,说实话我也不是记得十分清楚,但是我记得不止我一个劝过他不止一次。当时我也只是普通会员,封号的决定不是我经手的。但既然决定了,现在过了几年单凭“后悔”就希望一切事情好像都没有发生过那样,我觉得是不合适的。也许他改正了成熟了,但这不成为可以抹杀他当时不当行为的理由,正如即使刑满释放,也不能改变留有案底的事实。再说,现在这样解封了,那置当年的决定于何处?要开这个先例吗?惹过麻烦的人,被封了,只要几年不上线,一回来就可以解封,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吗?这样真的好吗?可能大家会说规则不外乎人情,但虽然不外乎人情,规则还是要遵守的。当然如果商议好建立解封制度的话,我也没有意见,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合适的,理由之前已经讲过。

我说这些话可能很令人讨厌,但是我重申一点,我不是说不让他来,但是要想弄得好像没事发生过那样的话,我认为是不合适的。所以我提议注册马甲,之前的号就封存起来,见证也好,警示也罢,总要留下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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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0: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uyongchen 于 2012-8-3 11:02 编辑

回复 13# fwjmath


    嘛,我并没有从人情的角度考虑问题。既然管理员已经决定不解封,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我们各自保留自己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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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1: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eal 于 2012-8-3 11:13 编辑

回复 13# fwjmath


    嗯,还是保留各自意见好了,这个事件就不要升级了,连国家暴力机关都搬出来了,当时本人好奇打分制度是什么就给某帖不断给低分,看看有什么效果,谁知立马就封号了。
   毕竟高中学业已经结束我也很想回到论坛上和大家切磋切磋,如果再让我注册个号还是摆脱不了原来那个号的阴影,而且每次上线都会让我很难堪。既然您不同意,但我仍会坚持要回我的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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