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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鹏

[新闻] 天堂斑马线成屠宰场--地狱杭州马路杀手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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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08: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Reply #10 equn's post

具体记不请了。貌似一些国家发现醉酒驾车,第一次监禁6个月并且有巨额罚款。第二次直接永久吊销执照了。

可以看一下这里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a1ed300100dcz8.html
记得加拿大的貌似非常严格。对比下,感觉国内貌似很“人性化”。。。

[ 本帖最后由 Tynox 于 2009-8-6 08: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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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08: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Tynox 的帖子

狠一点吧。

咱国连死刑都有,别的判重点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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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3: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知自己喝酒了还驾车的,应该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罚。

像湖滨这样改装车飙车的也应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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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3: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jack970906 的帖子


喝了酒的人就不会“明知自己喝酒了”,他们总说“我没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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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4: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又是一个70码!

其实你们都被骗了,他们的意思都是70miles!

杭州8-4撞死人案肇事者称当时车速约70多码
http://news.sina.com.cn/s/2009-08-05/230918372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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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4: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feynord 的帖子

70 miles/s = 112.65408 km/s
这个解释像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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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4: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古代的量刑标准,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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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8: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死刑反感的人路過...

人家犯事是人家不對
但不代表我們有權奪去他的生命
那樣做就是我們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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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8: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赞同死刑的路过...

没有死刑,怎么威慑犯罪?判无期徒刑,减减刑最多20年就出来了,运气好没准10年不到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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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8: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有无死刑无所谓的路过...

别指望忙着“改革开放”的政府了,一切自己设法搞定吧......按古兰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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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20: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uihao 于 2009-8-6 13:20 发表

喝了酒的人就不会“明知自己喝酒了”,他们总说“我没醉”。


开车来喝酒的人没想着要开车回去?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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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21: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refla 的帖子

他们总觉得自己不会喝酒。

来时下决心不喝酒,可三两个朋友你推我搡,就喝了,喝了一杯就有第二杯...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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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21: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斑马线消失了,太神奇
星岛环球网消息:杭州警方的通报会后,网友“三下五去二”5日很快在杭州网论坛发帖质疑:“斑马线不见了?杭州市公安局是不是没有确认马芳芳是在爱心斑马线上被撞?”在警方的通报中,马芳芳是横穿道路时被撞。

http://feature.stnn.cc/hangzhou/2/200908/t20090806_1076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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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21: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扎西 的帖子

不是吧,变卦这么快

不许胡说,CCAV都说是爱心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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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21: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在这里,一切人间神奇的丑事都会很顺利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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