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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就“为人民服务”
2009-08-02 11:15:22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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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将正式职工当做临时工解聘了,又安排自己女儿上班,还获得正式编制。为此,汉南人李小波奔走14年讨说法,昨日汉南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据介绍,李小波退伍后被安置到汉南区工商联合会当司机,属于正式职工。1995年6月,汉南区工商联以李小波出了3次车祸为由,将其解聘。同年10月,时任汉南区工商联主席的汪某安排其女儿到该单位上班。后来发现汪某的女儿只有25岁,却有18年工龄。(8月1日《楚天都市报》)
武汉市汉南区工商联领导的女儿年仅7岁就已经开始为人民服务了,这真是一则令人“拍案叫奇”的新闻——一个懵懂无知的年龄段即被安排为公务员,享受每月领取工资的待遇,而本是正式工的司机却被视为“临时工”,并且时刻面临着被炒鱿鱼的危险。当然,为人民服务没有年龄限制,7岁的小女孩没有错。那么,错又在哪里呢?
对这类令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怪事,我们除了叹一声荒唐外,还能否对现象背后的一些人与事进行深刻反思呢? (广东 曹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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