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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ong

今夜无法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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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7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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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个人,就是从出生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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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ent在2004-6-27 22:02:04的发言:
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刚出生的小孩还算不上人,只有有了自我意识才能算人。
我也反对这么处理,但是什么事情都要两方面说,超生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处理,明知到违法还要生就是父母的不对,生孩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在此之前孩子的父母肯定是到处逃避处罚,在他们看来只要生出来就是既成事实,别人的拿他没办法了,只有罚款,现在罚款只是个形势,照罚照生,一对夫妇不要紧,如果是千百对夫妇都这么做,计划生育还怎么搞?中国现在的人口问题已经够严重了,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也是人口问题。
先不要骂我冷酷,我倒是能够理解计生人员的无奈,如果跟孩子的父母讲道理,恐怕不是能够说的通,如果是讲道理的人就不会如此千方百计非要超生,如果只是罚款了事,表面上看好像很通人情,但是确无法解决本质问题!以罚代管成了很多人逃避法律约束的捷径。
固然,孩子是无辜的,如果活下来了,也许等待他的是个美好的未来,但是这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事情,等待这个孩子的也可能是这个社会的黑暗面。
至于人权嘛,我的体会就是,只要你跟着美国走,你就是讲人权的国家,如果不跟着美国,嘿嘿,小心人权大棒了。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真正的人权,所谓人权只是一个政治术语。相比,中国提出的生存权倒是更能切合这件事的实际,这个孩子的生存权确实收到了侵害。如果让我表态,只能是表示遗憾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7 22:04:27编辑过]

刚出生的小孩完全可以称之为人
只是他自己还不知道自己是人罢了~,因而死的也无什么痛苦~
但是,父母为什么要超生,这个问题恐怕不是罚款,禁生可以解决的~
中国的问题绝对不是单独问题单独答案。中国的一个问题答案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至于美好的未来……难道还有比活着更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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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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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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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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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说,不管怎样追究责任,那个女婴也是太可怜了。那种方法也是太残忍了。

具体的情况不太清楚,但是据小区里面的人说,就是根据政策,这个婴儿也仅仅是早出生一个月而已,不至于如此对待吧?难道早出生一个月的婴儿就该杀?是不是太“计划”了?

看看国外的计划生育情况,还没有这样的强制性措施吧?其实,我感觉国家要是真的想搞好计划生育,不一定使用强制性手段的。

如果看到了那一幕,应该是谁也说不出来理论的,毕竟太残忍,太没有人性。想想要是诸位,谁能对一个刚刚面世的孩子下得了毒手?我相信没有!也绝不可能有。如果是怀孕时期强迫打掉在中国的国情还情有可原,但是出生的就太不人道了。看着当时医生的表情都已经知道这个婴儿已经是一个“人”,任何旁观的人也没有说这个婴儿不是“人”的。按照法理也应该是一个人的。

这件事情的解决基本是可以预料的,就是婴儿家接受计生的条件,不告计生的责任,计生给与经济补偿,只不过要等受害家过一小段时间平静一点才能解决。

我实在想不出这个婴儿有什么罪一定要杀,就算是父母有罪也不该杀婴儿,这是最起码的人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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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ent在2004-6-28 10:53:15的发言: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残酷的,我们所谓的同情从心理学讲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也就是因为担心自己会发生同样的不兴而对不幸者产生的怜悯,所谓道德也是为了自己利益不受侵犯而人为默认的一种法律范围以外的社会协议。
现在这个社会,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少生一个孩子对他的家庭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于生男孩还是女孩的问题,有眼光的父母恐怕都倾向于生女孩了,原因嘛,物以稀为贵。。。现在的男女比例大概是110多:100,这也是超生带来的问题。
中国的问题确实不是一个问题能够概括的,但是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潜在的隐患可以说是凌驾于其他任何问题之上的!仔细想想你会发现,其实很多社会矛盾的根源恰恰就是因为人多。中国每年新增的几百万就业岗位对于上千万的新增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来说就是杯水车薪。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这次国家是真的发狠了,用敬酒不吃吃罚酒来说毫不过分,对于相对低素质的国民,仅仅依靠讲道理的手段已经无法解决问题,而需要国家强制力来确保他的实施,这在短期内也许是一种痛苦的事情,但是在长远来说是对中华民族未来的一种负责!
我并不赞成法西斯的人为的人口优化理论,但我支持马寅初的计划生育理论,我希望人们在对这个孩子表示怜悯的同时,多用理性来思考一下,不要感情因素左右。

非常同意你的人口问题的观点……
但是你是否想过,中国现在人性的泯灭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如果多多思考一下,就应该不要这么冷酷~至少表面上不要这么冷酷~否则会对周围人产生不好的影响,尤其是论坛上还有若干未成年人……
这下你也应该明白偶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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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dfly在2004-6-28 12:07:59的发言:
完美理论!!!

无法理解,逻辑混乱~
执行语法修复程序……
数据库匹配……
数据库警告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终止执行语法修复程序
终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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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ong在2004-6-28 15:40:06的发言:
不管怎样说,不管怎样追究责任,那个女婴也是太可怜了。那种方法也是太残忍了。

具体的情况不太清楚,但是据小区里面的人说,就是根据政策,这个婴儿也仅仅是早出生一个月而已,不至于如此对待吧?难道早出生一个月的婴儿就该杀?是不是太“计划”了?

看看国外的计划生育情况,还没有这样的强制性措施吧?其实,我感觉国家要是真的想搞好计划生育,不一定使用强制性手段的。

如果看到了那一幕,应该是谁也说不出来理论的,毕竟太残忍,太没有人性。想想要是诸位,谁能对一个刚刚面世的孩子下得了毒手?我相信没有!也绝不可能有。如果是怀孕时期强迫打掉在中国的国情还情有可原,但是出生的就太不人道了。看着当时医生的表情都已经知道这个婴儿已经是一个“人”,任何旁观的人也没有说这个婴儿不是“人”的。按照法理也应该是一个人的。

这件事情的解决基本是可以预料的,就是婴儿家接受计生的条件,不告计生的责任,计生给与经济补偿,只不过要等受害家过一小段时间平静一点才能解决。

我实在想不出这个婴儿有什么罪一定要杀,就算是父母有罪也不该杀婴儿,这是最起码的人道吧。

人死不能复生……
默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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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发现此帖~~~~
该说的都被说了~~~
只想说做好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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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呀!!!他们也太不道德了!!!怎么可以在春天去尝夏天的东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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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dfly在2004-6-29 20:19:17的发言:
对呀!!!他们也太不道德了!!!怎么可以在春天去尝夏天的东东呢!!!!!!!!!

FT……
人家是成年人……
看仔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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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对不起1!!!!我没看清楚!!!再一次道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9 20:30: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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