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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交流区]南京醉驾致五死四伤司机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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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1: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醉驾致五死四伤司机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3日10:31  中国新闻网


被撞车辆旁的地面上大块的血迹。 人民图片网资料图

  中新网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电 (孙翔鸣) 造成五死四伤的南京“六·三〇”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二十三日上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明宝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晚上,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九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六辆轿车,造成五人死亡、四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张明宝被抓获后,警方检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一百毫升三百八十一毫克(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属于醉酒),属严重醉酒驾驶。

  南京人民检察院于七月十五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张明宝批准逮捕。十月二十九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明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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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3 11: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孙伟铭醉驾案改判无期始末:民间舆论支持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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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他娘的 “民间舆论“,谁相信啊,谁相信啊。

现在任何情况下的任何事情,对 gov 只有三个字:草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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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5: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就可以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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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09: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MA D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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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21: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2楼的报道完全偏袒肇事者。法律就是法律!无论肇事者之前如何行善,只要违法,哪怕是雷锋,醉酒驾车也要判刑,何况是这么严重的事故。

至于受害者家属感觉如何,这个关他屁事。刑事犯罪又不是民事诉讼。如果这个也可以作为考虑因素的话,根据肇事者家人的看法是不是就可以当庭释放了。

对于这样严重的交通肇事,就应该重判。酒后驾车属于明知故犯,有什么可以轻饶的。

[ 本帖最后由 3dmaxmin 于 2009-12-31 2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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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9: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肇事属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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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9: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时光匆匆 的帖子

sure
都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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